不支持Flash

离婚路上 丈夫刀毁妻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1:10 新京报

  法院认定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其3年半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张硕)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路上,用壁纸刀划伤妻子面部。朝阳法院近日一审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

  52岁的男子田某与比他小17岁的妻子长期感情不和。去年,双方商定离婚。当年9月11日,两人一起乘出租车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途中,两人在车上因离婚问题发生口角。田某掏出壁纸刀将妻子面部、颈部各划出7.5厘米和11.5厘米的口子,已构成重度毁容。另外,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伤者为重伤。

  庭审中,田某承认自己的行为。法院审理认为,田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持刀划伤妻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宣判后,田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