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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老棺材”引发官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8:58 解放日报
本报讯 (杨克元)陈老太骂张老伯“老棺材”,结果被告上法庭。近日,闵行区法院驳回了张老伯要求陈老太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500元的诉请。 张老伯住103室,陈老太住203室,两家不和。去年5月中旬的一天,楼内一居民停放在底楼的助动车车胎被人扎破,陈老太站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口,对着张老伯家的门叫道:“是老棺材干的!”同年6月,该楼又发生自行车胎被扎破的事情,陈老太和张老伯为此发生争吵。张老伯认为陈老太多次捏造事实,公然贬低他的人格,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事属于轻微邻里纠纷,并不构成对张老伯的名誉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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