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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8:58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辽宁阜新3月23日电 (记者 任鹏飞 王炳坤)记者23日从辽宁阜新“3·18”煤矿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了解到,阜新个体煤矿瞒报事故的6名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经调查初步认定,矿长项方树、主管安全的副矿长项方柱(项方树的弟弟)、生产副矿长孟庆荣、该矿西采区班长阮仁武、西采区段长刘国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矿长的哥哥项方祥因为帮助转移尸体瞒报事故,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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