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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不会放开路边摆摊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11: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为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矛盾,今年,本市将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严格城管执法程序。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包括这项规定在内的2007年17项立法项目。

  城管执法有法律依据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表示,现在一些媒体和学者认为,城管执法没有法律依据,是“借法执法”,他认为这是错误的。政府职能有纵向的配置,也有横向的配置,政府的决策、执行、监督职能是可以分开的。城管是专门的执行部门,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在去年实施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也明确了城管维护市容环境的执法权,因此,城管执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严禁执法人员“踹摊儿”

  但周继东承认,城管执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原有的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性不高,矛盾都集中到城管去解决,加上一部分人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出现“踹小摊”现象,造成居民与城管经常发生冲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就是要规范执法体制,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从执法程序和人员素质上严格要求。

  在执法程序上,周继东表示,该规定会提倡对当事人影响较小的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或者是不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违法,完全可以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不必处罚。“目前,口头警告这种方式运用得还不多。”

  路边摆摊儿北京不会放开

  对于上海等地放开路边摆摊设点的做法,周继东表示,摆摊设点要征求居民意见是很难操作的。比如要多大范围、多少比例的居民同意都是个问题。实际上,北京市在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并没有完全禁止在马路上摆摊设点,除一些重点大街外,其他地方是有各种各样的摊点的。他表示,北京市要“放”,“放”的限度也很小,主要是考虑“放”得太宽,市容环境会受影响,交通压力会增大,同时对执法部门的管理能力也是个挑战。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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