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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烟花炸伤鼻子 一女士看风景遭横祸难索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11:30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向春)只看了看烟花,鼻子却被飞来的烟花炸成骨折。 据徐小姐称,4日19点半左右,她和同事站在单位门口看青山区工业大道和平公寓的居民放烟花。看了10分钟后,发现有烟花向自己飞来,因为离烟花燃放地只有约20米,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觉有东西砸在鼻子上,她本能地用手捂住鼻子,再摊开手时,已是满手鲜血。因事发突然,同事迅速将她送到市第九医院就诊,并没有和小区放烟花的人理论。 昨日,记者看到医院放射科诊断书上写着:“鼻骨上段完全性横形骨折”。据悉,徐小姐为此已经花了近千元医药费。 和平公寓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表示,自己当天在场,但没有看到徐小姐是被居民放的烟花炸伤的;并且当日放烟火的居民多达四五十家,无法辨别是谁家的爆竹炸伤了徐小姐。 ■专家说法: 武汉民本律师事务所张斌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只要徐小姐能证明(同事也能作为证人)自己是在当天、在和平公寓旁边被炸伤的,不需要证明到底是谁放的,就可以将当天所有在该公寓放过烟花的人起诉到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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