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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买房“订金”好难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00:44 扬子晚报

  记者近日接到洪泽县曹先生电话,称其帮助儿子在苏州吴中区木渎镇瑞景苑定购了一套房子,因对方将房子卖掉,自己交的定购款拿不回来。

  曹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21日,他儿子在苏州打工,他帮儿子在苏州瑞景苑售楼处交了2万元的“订金”,准备买一处小套房子,面积约为60多平方米,总价20余万元。然而,预定时房子改成了中套79平方米,总价33万余元,而原定首付20%也改成了首付30%。因首付困难,他和儿子连忙跟售楼处联系调整,被拒绝。随后,曹先生又联系在木渎镇的朋友出钱买房,同样被售楼处拒绝。经协商,对方口头同意,将这个中套房保留到11月底。但当曹先生费尽周折凑齐了中套房的首付款后赶到售楼处,却被告知房子卖掉了。曹先生如果想买,只能买6楼或1楼的面积超过100平米的大套,无奈之下,曹先生父子只得放弃购买。然而,当他想索回2万元定房款时,却被告知因是“订金”,无法退回。后经交涉,一直没有结果。曹先生告诉记者,他儿子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家人无能为力。记者随后与苏州瑞景苑联系,该售楼处瞿经理告诉记者,当初交购房订金时,规定在一星期内交首付,但曹先生并没这样做,他们只得将房子卖了。至于是否口头承诺保留到月底,这个不能确定。不过,针对“订金”与“定金”的区别,瞿经理表示,细究这个字的区别没有必要,考虑到曹家的实际情况,让曹先生写个申请,他们将通过公司的专门渠道,协商后为曹先生解决此事,尽早将钱退还曹先生。????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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