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闹市”也可建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01:18 大连晚报

  “闹市”也可建经济适用房

  ■首席记者 孔庆蕾

  本报讯大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大连市房地产经济学学会副会长于连生从事了30多年包括房地产经济在内的城市经济研究,昨天,他向记者表示,其实,由于住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都是低收入群体,如果经济适用房都建到城市边缘,无形中增加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出行负担,他建议,经济适用房也应该可以建到市中心地区。具体做法为:在一个高档小区规划时,就划出一角,由房地产商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回购后,再出售给有关市民,据于连生介绍,北欧国家瑞典就是按照这种模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占该中心市区每个小区10%的比例。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