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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小区内居然建起大酒店 业主告开发商违约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05:31 广西新闻网

  别墅小区内居然建起大酒店

  业主告开发商违约,几经反复,终于赢了官司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许海鸥)近日,北海碧雅苑业主黄少球获得了一份惊喜的“礼物”: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庭的民事判决书支持了他的起诉,他告开发商违约的官司打赢了。这对4年来一直生活在无奈之中的他和其他业主来说,是一份真正的“维权厚礼”。

  2001年6月8日,黄少球由于听信了开发商的不实宣传,向北海楚海

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名为广西碧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碧雅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以6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碧雅苑别墅一幢。当时,黄向银行按揭了50万元,开发商给黄提供优惠条件,只让黄交1.5万元就让其入住了,黄尚欠碧雅公司16.5万元。当年,黄先生入住新别墅,同时也开始了他的烦恼生活。

  2002年,北海盛世碧雅房地产在黄少球的别墅南面,建造了碧雅大酒店。酒店的建造,使黄少球的花园面积缩小。同年,该公司又在其别墅西面将原规划设计为四栋别墅的场地建成停车场,供碧雅大酒店使用。

  黄少球认为,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违反原规划,在别墅小区旁的规划路建起了酒店。这一开放式的酒店破坏了别墅小区的安静,与高档别墅小区的环境不符合。而且,物业管理企业不按合同服务,小区环境脏、乱、差,还长期抽取卫生指标严重超标的自打井水供业主饮用,却按自来水价格收费;小区内经常有入室盗窃和偷盗

摩托车
电动车
、自行车等治安案件出现。为此,他多次向碧雅公司发函,要求完善相关设施,恢复原状。

  碧雅公司不仅没有理睬黄少球的要求,还以黄尚欠该公司16.5万元房款为由,于2003年6月向北海银海区法院起诉,要求黄偿还所欠房款。黄少球一审败诉后,向北海中级法院上诉,该院维持了黄应偿还房款的判决,但不支持一审法院要求黄支付每天6%。利息的判决,并认定开发商“行为属违背承诺的行为”。

  2004年3月,黄少球向银海区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要求赔偿各项违约金23.8万元,半年后一审败诉。2005年1月,黄上诉至北海市中级法院,该院以一审法院“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06年6月,一审法院判黄获胜,碧雅公司赔偿黄损失93620元。碧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海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北海中级法院作出了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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