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四月要缴绿化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1:30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 潘树华 记者 陈英)从2007年1月1日起,凡在南京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一律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单位按2006年底在册人数(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缴纳植树统筹费,每人每年5元;凡未完成规定义务植树劳动量的缴费单位,按2006年底在册人数缴纳绿化费,每人每年8元。税务机关提醒,植树统筹费和绿化费征收时间为20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凡未按规定缴费的单位,由市绿化委员会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者,将予以处罚。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