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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勒索酒吧 恶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8: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龙泉法检 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韦冠红)龙泉驿一犯罪团伙长期在酒吧滋事,勒索酒吧老板钱财,在当地影响极坏。记者昨日获悉,这个涉恶团伙日前被警方打掉,龙泉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对部分团伙成员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9年半不等,其中,该团伙成员王雷被判9年半。

  经查,王雷等人年龄在20岁左右,龙泉驿不少酒吧老板都曾被他们敲诈勒索过。该团伙成员曾故意将自己手划伤,以此为借口,分多次强行向一些酒吧老板索要“医药费”。王雷等人还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将他人殴打刺成重伤,很多老百姓都对王雷一伙人的行为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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