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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满70年 房子还是你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8:02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 李丹)新颁布的《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权期届满可自动续期,也就是说房子住满70年后,还是你的。昨日,鞍山市一些律师表示,“自动续期”从法律上来说,意味着老百姓可以继续住房而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对于所有购买了住宅的老百姓来说,现行法律规定的“70年用地大限”都是一个不能不担心的问题。市民吕女士一家五口人住在铁东湖南地区已经有十多年了,1997年参加房改购买了现在的这套住房。她告诉记者,自己在买这套房子时,就知道这里的房子是10年前建的,按现行规定的70年土地使用权算,她只能再住50年。“以前也会担心50年后,自己的孩子、孙子就不能住了,不过现在就不想这种问题了,因为根据新规定,房子将来还是咱的。”前段时间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的刘先生说,据他了解,该个小区的土地批准使用期已过了10年左右,按照商品住宅用地使用期限70年的规定,这意味着等到他真正住进去后,已经只剩下不到60年的时间,花与其他地方同样甚至更高的价钱买不足70年产权的房子,原来自己对此多少有些介意,不过《物权法》出台后,他完全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

  日前,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正式公布,其中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的,自动续期。”记者从鞍山房产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的房屋多为个人产权房,商品房大多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后,最早的建于上世纪80年代。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过去,房子满70年后到底属于谁的有很多争议。比如有说政府收回的,也有说业主可以继续使用的,但由于现在没有一处房子满70年,鞍山地区还没有出现相应问题。但再过几十年,必将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

  《物权法》中的新规定与过去相比较更加确定归属性,房产部门表示“过去法律只规定了年限,并没有说房子满70年后归谁所有,此次规定了自动续期,意味着自己拥有的房产不会在期满后被收回”。老百姓的心终于可以放下,居民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购房的积极性也会增强。

  虽然新规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续期年限,以及如何续期等细节问题予以规定,但记者昨日咨询了多位律师,他们给予了记者相同的回答:《物权法》的“自动续期”从法律上来说,意味着老百姓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律师解释,开发商在开发土地时,为取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都缴纳了一定的费用,而这笔费用在房屋售出时就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也就是说老百姓在购房时所缴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房款,不仅包括购买房子的钱,也包括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原来有70年的用地期限,现在规定了“自动续期”,应该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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