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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尽好这份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8:17 荆楚网-湖北日报

  汪金友

  我家门前是一条大街,傍晚散步时,我常驻足路边。据我观察,平均每百名横过马路的行人至少有六七十人没遵守交通规则。更甚的是,北京电视台《现在行动》栏目曾在北京一些路口隐蔽拍摄过5000余人横过马路的情形,结果竟未记录到一例能够作为示范的标本。可见此类现象远不只是存在于一个城市。

  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如此“匆忙”?情形可能有四:一是每个人都确实“有事”和“着急”,所以必须“争分夺秒”;二是相信自己“眼疾腿快”,不会发生意外;三是看到别人不等,怕自己这样傻等着“吃亏”;四是觉得在外边谁也不认识谁,出脚快点也没人在意。

  一个人抢过一次马路,也许是一件小事。但如果数以万计的人都这么做,问题可就大了。有人说这类现象不仅你有我有他有,而且天天有处处有看哪儿哪儿有。但其可怕,也就可怕在这“天天有”、“处处有”和“全都有”上。

  我们现在天天都在讲建设和谐社会。岂不知一个社会的“大和谐”是由无数个“小和谐”积累而成的。没有“小和谐”也就没有“大和谐”,只有时时处处都形成了“小和谐”,才能在整体上实现“大和谐”。如果一个城市,一个地区,谁都不拘“小节”,谁都任意违章违纪,那和谐又从何而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需要公共行为规则的制约。这种规则不照顾各种具体的例外,只有无条件地服从才能生效。也正是这样,人们的生命安全才能得到保证,公共秩序才能井井有条。古人说:“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任何一部法规,任何一种秩序,任何一种文明,都需要人们自觉地维护和发扬。文明过马路,既是一种道德修养,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好这份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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