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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子赶集被偷了60元 姐夫邀人打死小偷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0:04 云南日报

  4位村民一气之下,把两名小偷打成了一死一伤。

  去年10月19日中午,正是嵩明县杨林镇猪街赶集的时间,街上人声鼎沸。阿雪(化名)特地从杨林镇官庄村来赶集,本打算买几样自己喜欢东西带回去给家人看看,可她突然发现身上的口袋被划开,里面的60元钱不翼而飞。发现的瞬间,阿雪抬头,四目张望,在街口发现两个像“小偷”的人。随即召集姐夫王某和赵某、杨某、曹某等村民一同追了过去。两“小偷”起先并没有发现有人在追,还在互相说着刚才偷盗的事,两人刚走到村子旁的一水塘边上蹲下,五六个人就追上来,二话不说,一阵乱打,赵某还用刀把敲打着其中一位年纪较轻的手臂,后来还用扁担打。五六人连续殴打着两“小偷”,最后把他们扔进了水塘里。他们从年纪大的身上搜出一把镊子和七八十元,从年纪小的身上搜出一部手机。

  两名“小偷”其中一个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名重伤住院。经了解,死者和伤者以前都有扒窃行为。案发后,警方将4名涉嫌打人村民刑事拘留。

  检察官点评曾经发生过怀疑是“小偷”,市民就把“小偷”打死,可最终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死者是小偷,公诉机关只能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他们在受害者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只差一步之遥,他们原来是受害者,却因为自己不当行为把自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小偷也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这个概念至今似乎仍然无法深入人心。法律的公平就在于,你打死一个小偷所获的罪责和你打死一个平常人没什么两样。

  杨 茹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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