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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有外遇存在过错 赔妻2万精神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1: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3月26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重庆商报记者 任晓谨) 丈夫下海经商赚到钱后,花费40余万元以自己和情人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此事被妻子知道后,将丈夫告到法院要求离婚,同时追讨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1994年,康红(化名)与黎伟(化名)结婚。2003年,黎伟从单位停薪留职开了一家采石场,很快就有了近百万资产。此时的黎伟经常夜不归宿。

  2004年6月,康红陪好友到重庆南坪一新开楼盘看房,却看见丈夫和一年轻女子手挽手地出现在售房部。康红在售房部打听到丈夫和那个女人花了40余万元购买了该楼盘一套房子。康红就此将丈夫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两人离婚,并且黎伟赔偿她精神损害费5万元。

  昨日,法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黎伟的行为使康红精神遭受严重损害,此外,黎伟与他人购买房屋这种家庭重大开支,没有告知康红,存在过错。最后,法院判黎伟与康红离婚,夫妻财产大部分判归女方,并且黎伟赔偿康红2万元的精神损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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