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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镖见义勇为案昨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3:4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镇江热血男儿江镖,在飞车抓贼过程中不慎撞伤杜老太,遭索赔8.8万余元。该案昨日在镇江京口法院开审。由于此案影响面广,并涉及道德法律等深层次问题,法院一审没有结果,主审法官已积极动员双方进入调停程序。

  记者发现庭审非常平淡,并没有出现预料中的火爆。江镖的代理律师黄友定在庭审中称,江镖在老太被撞伤后,就一直积极努力配合杜老太家人帮助治疗,同时将社会上捐赠给他的3.7万元中的3.4万元用在老太的治疗上,澄清了社会上江镖将捐款私吞的传言。此外,认为老太伤残赔偿金额6万余元过高。

  杜老太的代理律师、镇江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潘志勇,现场和江镖方互换了相关材料和证据,在双方的辩论还没有展开时,主审法官徐立强就提出休庭。休庭期间,有两幕让记者印象深刻:其一,徐法官多次往返双方之间,积极劝说希望整个案件能朝着“社会正义的正确导向方向前进”,记者能明显感觉到他承办此案的分量和压力;其二,到场的杜老太先生,因其女婿坐在席上未能出声辩护而大发雷霆。

  庭审后,全程参与旁听的镇江知名网民“阿呸”对记者说,老太的权益是合法的并应该得到维护,但如果让江镖全额担负赔偿,在道义上让人很难接受,他希望在政府、社会和众人的努力下,能找到一个“平衡点”。

  记者获悉,由于此案最好的结局就是老太在拿到补偿后,主动撤诉。为此,法院方希望江镖能作出适当赔偿,最起码表示出一个好的姿态。但江镖目前已经离婚,处境实在悲凉,他不得不着手卖车。

  记者看到了江镖的《离婚证》,证书上的日期是2007年1月31日。江镖透露,实际和妻子的协议离婚时间是1月26日,即和杜老太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当天。当时江镖准备去签《调解书》,妻子明确表态:不要签,要签首先把离婚协议签了。考虑到所有事端都是自己惹出来的,江镖不想再拖累她,于是就咬牙忍泪签了协议。31日,小夫妻俩在润州区民政局领到了《离婚证》。按照离婚协议,江镖已不再拥有原住房的居住权,目前只能在外面到处流浪。而肇事的面包车,也成了他随身最值钱的家当。

  昨晚,江镖动情地告诉记者,现在对当时的举动真有些后悔了,“我当时干嘛要去管这些事?”他说,否则的话,现在舒舒服服,忙忙工作带带小孩,小日子过得安安稳稳,但如今家都没有了……江镖现在非常怀念和羡慕泡杯茶坐在阳台上看看书的日子。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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