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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拒绝服务”商家被迫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3:4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本报3月24日A8版独家报道《南京一写字楼上演电梯争夺战》见报后,引起了多方关注。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点南京国贸中心,赫然看到由大厦物业管理出示的一张公告,声称因E时代健身中心欠费,目前大厦已对其停水停电。人群中一名女员工将告示撕了下来。一位姓王的女会员告诉记者,自己花了500多元办了一张月卡,没想到才来几天就遇到此事,因此非常气愤。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E时代健身中心目前已暂告歇业。一些员工也告诉记者,他们这几天上班简直是受罪,水电均没有,厕所不能上,电梯不能上,这种情况下,公司就是不想停业也不可能了。

  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陆刚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E时代健身中心欠物管房租等费用,物管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中止合同的履行,并提前告知。如果突然以“拒绝服务”的方式来逼对方搬家,特别是对于像健身中心这样拥有众多会员的服务行业,其转嫁出去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对此,物管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梅建明范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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