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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被告侵犯名誉权隐私权 变性人上法庭讨要百万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5:5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上午,变性人高某来到东城法院,与《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的出版方,作者邵传烈以及销售传播该书的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簿公堂,以侵犯名誉权等为由,要求4被告赔偿124万元。

  昨天上午,高某来到法院,上穿蓝色翻毛短款棉夹克,下穿藏红色裤子,画着淡妆,长头发,身材清瘦。他在诉状中称,由杂文作家吴兴人(本名邵传烈)所著的《纠正上帝的错误:“中国变性手术之父”何清濂的非常记忆》(简称《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在全国新华书店上市,并在新浪网上刊载。该书第231、232页关于高某的章节,作者使用了他的真实姓名。他认为,作者引用某报未采访其本人而发的侵权报道,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隐私权,使其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无法稳定工作,居无定所。

  高某认为,易性病人的人身权及其人身权所包含的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皆受法律保护。“变性是我的隐私,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请求法院判令4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24万元,同时要求该书再版时删除相关内容,新浪网删除相关内容。

  4被告则认为,早在2004年,高某就已经将自己的生平通过媒体公开,因此高某所诉的侵权内容已经属于基本的公知事实,不属于隐私范畴,因此不同意赔偿。

  此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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