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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网上贴照寻找丈夫初恋女友 律师称可能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9:24 金羊网-新快报

  发帖者称此举并无恶意,律师称可能侵权

  新快报讯 (记者卜凡) 新婚的“舞百合”最近背着丈夫做了一件奇怪的事:在网上发帖为丈夫寻找初恋女友,称要将其遗留在丈夫手中的珍贵相册归还。为了方便寻人,“舞百合”还贴出了女孩的生活照,引发网友热议。法律界人士认为,此善意之举涉嫌侵权。

  为找人挂出生活照

  几天前,天涯论坛广东版贴出一个奇怪的帖子,《为老公寻找漂亮的初恋女友!》。发帖者“舞百合”在帖子中说,老公年少时在广东上学,有过一段美好的初恋,这位初恋女友将一本相册留在了丈夫手中。“我们结婚后,我惊讶地发现,她从小到大的照片,包括婴儿时期的黑白照、少年时期的彩色照等等都在老公的一本相册里,这些照片都是很珍贵的啊,有的也许已经没有底版,丢失了再也不会有了……”

  为了找到本人,归还这些珍贵的图片,“舞百合”翻拍了两张这位女孩1994年的生活照,挂在帖子后面。照片上的女孩或大笑、或凝神,青春乖巧。

  很快,“舞百合”的帖子激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觉得“舞百合”善良大度,也有网友说“不知是真善良还是装样子,总之有点傻”,更有网友质疑其真实意图。

  “只是寻人没有恶意”

  通过“舞百合”留下的QQ号码,记者联系到了她。原来她和丈夫现在都在济南生活,而丈夫的这位“初恋女友”却是广东人,是丈夫当年的同学,毕业后去了佛山工作。

  大龄晚婚的她坦言,跟丈夫结合前,两人都有一些感情经历,但是他们现在非常幸福。她还说,虽然这个女孩和丈夫当年只是因为地域原因分开,但她现在不会在意丈夫年少懵懂时的感情。

  “丈夫不愿意刻意地去找她,而我们也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我也是一时兴起才发帖找她,如果找不到,我也会一直留着这些照片。”“舞百合”说。

  律师称此举涉嫌侵权

  然而,广州市君之杰律师事务所的周玉忠律师却认为,“舞百合”的善意之举涉嫌侵权。因为她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在网络上发布了其生活照,并公布了其与自己丈夫当年的恋情,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伤害,涉嫌侵犯其隐私权。而且,上传的照片,有可能被其他别有用心的人取用、窜改用以牟利或者进行其他一些会对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害的活动,届时“舞百合”将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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