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昆明拟为特困居民设惠民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9:52 云南日报

  免收30%检查费 减收30%手术费和床位费

  “启动一批惠民医院建设,开展500张惠民病床,为城市低保居民提供优惠的基本医疗服务”,这是昆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卫生局了解到,昆明拟在14县(市)区设立惠民医疗机构(即惠民医院和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全市城镇特困居民的医疗救助服务。

  昆明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省精神病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精神病院为市级惠民医院和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同时,对县级惠民医疗机构、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接受下级惠民医疗机构的转诊。14县(市)区人民医院为县级惠民医院,负责辖区享受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技术指导和接受转诊。在市县两级惠民定点医院开设500张惠民病床。

  凡享受基本医疗救助的城市特困居民,就医原则首选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其中,急、危、特、重、专科类疾病到县、市级惠民医院就诊、住院,门诊病人免收普通挂号费、诊查费,住院病人免收30%检查费、减收30%手术费、减收30%床位费。

  惠民医疗机构将实行问责制管理,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政府各相关部门定期对惠民医疗机构进行督察、考核,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惠民医疗机构,追究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王劲松 (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