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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人耳目非法加工五年一单位院内熬制黑化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11:36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刘继斌

  

掩人耳目非法加工五年一单位院内熬制黑化妆品

  加工现场。

  本报26日讯为了防止被发现,一家黑化妆品加工点竟暗藏在哈市某单位院内非法加工5年之久。今天,记者根据举报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近日,一名读者向记者反映,在某单位院内,有一家化妆品黑加工点在此生产加工护肤类化妆品。由于该单位管理严格,外来人员根本无法进入,所以该加工点在此生产了五六年的时间。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单位了解情况,屡次遭到阻挠。

  今天8时50分,记者来到该单位门口,记者与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后,在门口等候了40多分钟,才有一名自称是该单位后勤处处长的男子接待了记者。随后,该男子带着记者来到了单位车队院内的黑加工点门口,此时一名女子恰巧从加工点内走出来,并匆匆锁上房门离开了现场。记者提出要看一下加工现场,希望这位处长叫住该女子将门打开。对此,这位处长表示,他会立即联系该加工点业主到现场来打开房门。

  这位处长告诉记者,这个屋内的确是一家化妆品黑加工点,主要生产类似“雪花膏”的护肤品。加工方法就是用煤气火加热大锅,在锅内熬制化妆品,在此生产最少也有5年了。他称该加工点只是生产成品,然后运出去分装销往外地,并不在哈市销售。这个厂房是单位的,每月以一千多元租给了这伙人。

  记者询问,为什么该加工点能长期在此加工,而且运货车辆和人员可以出入自由。这位处长表示,该加工点存在已久,以前就办理了相关出入手续,所以一直就没有人管。

  记者看到,该加工点门前堆放着50多袋加工化妆品使用的“硬脂酸”,加工间内摆放着各种器皿,地面污水横流,一些半成品还堆放在锅内。虽然厂房旁挂着“禁止烟火”的警示牌,可室内却摆放着加工使用的液化气罐和炉具。

  直到11时许,该加工点业主始终没有出现。记者表示,希望这位处长先把加工点的房门打开。这位处长对记者说,开门可以,但要求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场证明。记者与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没到5分钟,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就来到了现场。面对民警和记者,这位处长又改口称,这个门不能打开,因为出了什么事他不能负责。这位处长表示,他事后会立即让该加工点撤出单位院内。

  记者随后从工商、卫生等部门了解到,该加工点没有登记注册,属于黑加工点。同时执法部门表示将会对该加工点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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