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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售网游武器牟利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12:0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严剑漪记者徐亢美)知名的网络游戏营销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爆出一起刑案,其游戏项目管理中心运维部副经理王某修改数据、私售游戏武器装备,在11个月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0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浦东新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对这起职务侵占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年仅30岁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另两名同案犯金某和汤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半。

  毕业于上海东北部一名牌高校的王某,于2002年进入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案发前担任该公司游戏项目管理中心运维部副经理,主要负责对服务器、游戏软件进行维护、游戏环境内容的更新等。一次,小学同学金某在与王某网聊时谈到:有人在“热血传奇”网络游戏中买卖虚拟的武器装备,赚了不少钱。接着,两人开始密谋复制销售游戏武器装备的发财计划。

  按照预定计划,金某在游戏中建立了人物角色,然后王某进入游戏系统,利用职务便利在这个“人物”上增加、修改游戏武器和装备,然后通过网站私下交易出售给其他游戏玩家。2005年2月,在回浙江老家探亲之机,王某又拉好友汤某入伙。三人在短短11个月的时间里,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202万余元,汤还用其中的32万元购买了房屋一套,金则一口气挥霍了20余万元。

  2005年9月2日,盛大公司报案,称自己公司的服务器数据被非法修改,出现了大量特殊物品。当月6日晚,汤在浙江金华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案发。在庭审过程中,王某的辩护人提出,我国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仅限于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不涉及虚拟财产,故王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

  法院认为,虚拟财产具有现实财产的属性。王某在盛大公司任职,其拥有的数据修改权是因其职责而赋予的,故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金某、汤某虽然不是盛大公司的工作人员,但其与王某共同勾结,侵占公司财产,故三人属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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