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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妙招巧解家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16: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晚报讯 80岁的韩老太有处房子,多年前,大女儿将户口落了进来。她知道5个子女都对房子有想法,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为房子起争执,韩老太研究出了一个解决办法,由法院分割财产,再申请法院协助卖房。昨天,老人已经完成了第一个步骤。中房集团律师张振海介绍,老人自创的方法能够解决户口牵制卖房的难题。

  韩老太有1个儿子和4个女儿,老伴2002年去世,四方区瑞昌路的房子就剩韩老太一个人居住。因为和子女关系相处得不好,孩子们很少上门照顾,韩老太便搬进了老年公寓。老人的房子是公房出售之后买下的,原本打算平分给子女,可去房产交易中心一打听,大女儿的户口落在这套房子里,卖房必须征得大女儿的同意,买卖协议要有她的签字才能生效。

  “那时候她家拆迁没地方落户,就暂时落在我这儿,没想到留下麻烦。”老人说,她和大女儿关系不好,开不了这个口。“她好几年没来看我了,我卖房她肯定不痛快。”韩老太不愿让女儿的户口绊住,她开始看法律方面的书,咨询律师。

  春节后,韩老太找到张振海律师,提出自己的设想——先状告5个子女,打继承官司,让法院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老伴占一半,韩老太占一半。老伴去世后,他的一半再分成6份,韩老太和5个子女一人一份。按照市场价格,韩老太那部分价值25多万元,子女一人3万多元钱。

  韩老太说自己没有什么积蓄,分割后只有卖掉房子才能付清给子女的钱。如果大女儿这时候阻止卖房,判决书就执行不下去,就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是由5个子女中的一个买下房屋产权,把钱分给其他人。再不就由法院委托拍卖,拍卖后,大女儿的户口就没了落脚地,空挂在当地派出所。“韩老太的步骤有判决和执行两步,虽然复杂,但能解决问题,以后也不给子女留下纠纷。”张振海惊讶于韩老太的执着,他带着老人咨询了法律界人士,认为方法可行。

  昨天,老人得到法院的判决,分割了她老伴留下的遗产和她的财产。“接下来我就卖房,大女儿同意那最好,不同意的话我就继续走下去。”

  (记者 赵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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