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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户结婚被“卡”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16: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晚报讯 来自沈阳目前在青工作的王先生准备结婚时遇到了难题,因为他和女友同为外地人,所以不能在青岛登记结婚。为此,两人不得不“透支”了4天婚假,回到东北登记结婚。记者了解到,随着外来人口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在青外来人员为结婚登记所累。

  王先生专科毕业后来到青岛工作,已经有4年的时间了。在他的意识里,自己租住了两年的房子就是自己的家,“暂住证”相当于“身份证明”,回到沈阳则是“回父母家”。因为不符合落户政策,王先生至今还是“新市民”,王先生的女友也一样。一个月前,两人去办理登记时被告知,因为双方均没有青岛户口,必须回到其中一人的原籍办理登记手续。

  自由职业者高先生比王先生的经历还“传奇”。高先生户口在沂源,妻子的户口在平度,两人结婚的事决定得比较仓促,在举行婚礼半个月前在青岛登记,被告知不符合规定,两人索性把这事放到了脑后。在回家举行完婚礼之后,两人才得闲去登了记。

  根据市公安局户政处今年2月份的统计数字,我市现有新市民110多万,这一数字从2002年起,就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而在新市民当中,年龄在20岁到40岁之间的大约占六成多。高先生说,因为有着共同的背景和憧憬,身世相似的男女新市民更容易走到一起,在这110万新市民当中,自然有很大一部分人渴望能在自己的“家”门口登记结婚。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根据我国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婚当事人要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只需有一方户口在青岛就可以在青岛办理结婚手续,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就只能回原籍登记结婚。因为这是国家颁布实施的条例,地方就此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并不大。

  (记者 冷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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