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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元"低保金"骗入自己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2:30 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通讯员陈爱民

  晨报讯一名负责输入低保生活保障金信息的电脑员,竟然将低保户22万多元的生活费,输入了自己的账户内,占为己有。近日,杨浦法院以贪污罪对这名胆大妄为的电脑员顾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财产5000元。

  2004年5月至2006年10月期间,顾某在本市某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担任电脑员。他利用负责对街道辖区内低保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月汇总表以及低保户基本资料信息输入、汇总等职务便利,通过虚设低保户名单等手段,骗取了政府用于救助市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22万余元。不过之后,他向检察机关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上述贪污的事实,由其亲属代退赔了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利用电脑信息输入汇总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公益性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退清了违法所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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