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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走进社区惠及千家万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8:00 深圳特区报

  深圳律师在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担当起生力军重任

  律师走进社区惠及千家万户

  核心提示

  1980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时,深圳只有3名律师和一个法律顾问处。20多年来,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富有专业精神、朝气蓬勃的深圳律师队伍迅速发展壮大。

  目前,深圳已经有了4131名律师和234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达3653人,占了全市律师总数的88.44%,律师数量增长速度和城市人口占有律师比率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

  在特区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深圳律师一直勇立时代潮头,全面参与特区政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推进深圳民主法治建设,成为特区法治建设当之无愧的一支生力军。

  去年初,市委市政府开展“基层基础年”的工作一经提出,深圳律师就积极响应,在市司法局的精心组织和领导下,全面参与到“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他们深入全市各个社区,贴近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热心调解民间纠纷,帮助市民群众按照法律规定合理表达诉求,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书记李鸿忠对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予以肯定,表示“律师进社区的作用较大,效果很好。”

  启动——律师担当“法律进社区”的生力军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法律进社区”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各种法律资源,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有力举措。它可以丰富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社区的稳定发展和文明进步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深圳律师作为一支饱含社会责任感、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化队伍,在“法律进社区”的活动中,理所应当担起生力军的重任。

  2006年3月29日,市司法局在五洲宾馆隆重召开了有500多名律师参加的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暨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动员部署大会。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在会上寄语广大律师,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与责任,主动为深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积极参与到“法律进社区”的活动中,全面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副市长梁道行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英才做了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了律师进社区活动。

  为确保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迅速开展,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有关管理办法,并出台了《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推进——“一把手”亲自抓务求见实效

  市司法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之初,市委主要领导就提出了“要进一步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尤其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律师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的明确要求。

  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正是涉及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律师管理三个方面,自然成为市司法局党委班子案头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把手亲自牵头抓,各党委成员分工挂区抓,务求抓出实效。

  为了理顺与有关基层组织的关系,解决律师进社区的一些实际问题,市司法局党委班子多次听取市律协有关工作汇报。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与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邹从兵多次前往市律协、各区司法局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实地调研,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开展。市司法局在全市铺开的同时,狠抓宝安区的试点工作,局长、分管副局长多次前往观澜、福永、公明、龙华、西乡、新安、石岩等街道办、司法所及社区调研,指导协调律师进社区等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在这一推动下,仅半个月时间,宝安全区12个街道、173个社区都分别与挂点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书。全区共有346名律师进驻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效果。

  2006年10月11日,市司法局在宝安福永街道办召开了全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现场会,总结了前一阶段的工作,现场推广宝安经验,并提出了组织、人员、场地、工作制度、工作目标“五落实”的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进程。

  为提高广大律师进社区的积极性,市司法局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组织了由各区司法局领导、街道办分管领导、律师所负责人和社区工作站主任参与的挂点律师所与社区工作站《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的签订仪式,为律师所和社区共同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牵线、搭桥,推进律师和社区工作站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组织司法所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宣传。与此同时,市司法局还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律师进社区工作,扩大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

  成效——答疑解惑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律师进社区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难题,因而受到基层组织的支持和广大居民群众的拥护。

  据统计,至2006年底,广大律师共接受社区群众法律咨询8万多人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200多宗,开展普法讲座1490多场次,代理诉讼536件。

  各街道办事处对律师进社区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律师走进社区,帮助基层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许多居民群众感慨地说:“以前感觉律师高不可攀,现在律师就在我们身边,很好相处,而且给我们送来了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

  市司法局坚持以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为出发点,多途径、多形式地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2006年,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三个百场活动”。参与这一活动的300多名律师紧紧围绕“公民责任与义务”的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和群众生活中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组织群众讨论,有效提高了普法的效果。与此同时,市司法局通过组织律师指导、参与人民调解,有效提高了调解质量,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目前,律师已成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中,也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律师的身影。广大律师凭借谙熟法律,容易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的优势,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清理违法建筑、欠薪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处,避免了矛盾的激化。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街道、社区越来越重视律师在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许多街道和社区聘请挂点律师为法律顾问,与律师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在重大的涉法问题上积极邀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研讨,充分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

  经验——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深圳律师进社区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初步浮现出一些值得总结的经验。

  改革创新精神是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原动力。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是推动深圳发展的不竭动力。从成立全国首家律师事务所,到率先在全国开拓多个领域的律师业务,再到开全国执业律师竞选会长的先河,深圳律师20多年来是在不断的改革创新中走过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引导全市律师深入基层社区,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服务广大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圳律师的发展揭开了新的篇章。

  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启动以来,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鸿忠对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予以肯定,表示“律师进社区的作用较大,效果很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十分重视律师管理和法律进社区工作,多次听取市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对律师进社区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宝安区作为试点单位,书记周林祥、区长李文龙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各区、各街道积极配合律师进驻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

  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强力推进是做好律师进社区工作的重要保障。从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之初,作为律师主管部门的司法行政部门就着眼于通过建章立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起一套律师进社区的长效机制。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英才在调研时就明确提出要扩大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将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并将其纳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议考核目标来监督执行。市司法局律管处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软硬件规格标准,并协调律师事务所与驻点社区签订《“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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