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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买的债券我不能独自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9:19 千华网

  

合买的债券我不能独自兑现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 王义)57年前,16位大学生为了支援国家建设,凑钱买了一张债券。57年后,当年16位大学生之一的赵先生仍然保留着这张债券。用赵先生的话说,这张债券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不能私自将它兑换现金。

  近日,立山自由街的赵先生给记者展示了这张保存57年的债券。这是一张1950年发行、保存完好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面值一分钱,正面上方印有“一九五零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一期”字样和红色编号,背面印有财政部长签署的《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和“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的红色大印。

  赵先生说,这张债券是他1950年在四川上大学时,和另外15位同学凑钱买的。“当时为了支援国家建设,我们16位同学省吃俭用,凑了124300元法币(法币是解放前国民党发行的一种纸币,1950年在我国部分地区仍然流通),相当于当时人民币12元4角3分。由于当时是我组织大家买的,所以大家就让我来保管这张债券。债券到期时,同学们都毕业了,被分配到全国各地,无法联系。虽然知道这张债券到期后可以兑换现金,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不是我一个人花钱买的,我就一直珍藏着它。”赵先生说。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已经82岁了。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就和大学同学失去了联系。他觉得,自己保存的已不是张普通的债券,而是一种信誉,一种做人的准则。

  记者 王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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