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浙江:三在校生竟非法拘禁他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10: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3月28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王伦 )受社会混混指使,浙江永嘉县上塘镇三在校生竟然非法拘禁他人。

  谢某、汪某,李某分别是浙江永嘉县运动学校、永嘉县职业高中学校、也是各自学校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年龄都只有17岁。花一般的年龄,他们本应当与其他莘莘学子一样肩负着父母的期望,考上大学或者毕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然而,他们感觉社会上的“大哥”吸烟、打手机的神态“真酷”,泡网吧真惬意,在虚拟的世界里自由自在,可以忘掉一切忧虑,也不用担心学习的压力。慢慢地他们自甘堕落了!其中汪某去年因为抢劫罪被法院判出徒刑一年!从牢里出来后,他没吸取教训。他们结识了社会上一个赌徒潘某。他们被潘某大手大脚的花钱气度震撼!完全折服于他。

  去年10月10日中午,潘某告诉他们有一个叫张某的人欠他8万块,并指使他们把张某劫持过来要债。于是,在当天中午时分,他们伙同一潘姓司机从上塘坐到瓯北镇,以讨债商量为名义,把张某劫持到车上,带到上塘镇戈田山上一水库边,期间,汪某向司机要了一条绳索捆绑并殴打张某(后经鉴定张某的伤势为轻微伤),逼迫张某拿出钱来,威胁了半天,见张某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他们又把张某塞到车里下山去。在下山到一半时刚好被巡逻的警察抓获。

  今天,这三在校生被浙江永嘉县人民法院各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不同刑罚,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考虑到他们三人都系未成年人,又是在校生,其中谢某、李某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还有改造的可能性,法院对谢某、李某判处拘役6个月并适用了缓刑1年,由于汪某系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