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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摩托司机违章不服处罚状告交警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18:0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实习记者 石全心)因在无标志路段行驶被罚50元罚款,呼市一位三轮车车主一张诉状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 ★无标志路段行驶被罚 昨日上午,家住呼市赛罕区的田明亮(化名)来到本报向记者反映,2006年11月28日上午,他驾驶蒙A86的三轮摩托车行驶在呼市海拉尔西路原炼铁厂与原汽车齿轮厂之间的铁路与漫水桥时,路过铁路时为避免与前方紧急刹车的小轿车追尾,向右打方向盘,车轮走了铁路起降杆北侧。于是,他被附近值勤的回民区交警大队交警张超以“乱停”之名开出50元的罚单。 次日上午,他去回民区交警大队交了50元罚款。事后查看道路交通方面的相关法规后,田明亮认为他的车当时进入没有任何交通标志线的路段上,而当时又为了躲避前面的车以才向右转车轮,因此交警的处罚不合理。他多次找交警部门相关领导,并提出了行政复议请求。 ★提出复议得到维持原处罚 记者从田明亮出示的呼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看到:“经过审理查明后做出复议决定:‘撤消回民区交警张超对申请人田明亮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根据交安法第36条和第90条之规定,变更回民区交警大队对田明亮的处罚,由乱停变更为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予以处罚’,2007年1月30日,呼和浩特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复议决定书。” ★不服行政复议状告交警队 对于这样的处罚,田明亮还是认为不合理。 田明亮告诉记者,他多次向律师咨询,律师都认为交警部门的处罚不合适。3月12日,他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告上了法庭。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于4月3日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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