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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尝试社区审前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3:5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2:40,在鼓楼区法院,一叫徐涛(化名)20出头的小伙子,焦躁不安地站在该院第三法庭里,等待着宣判。当法官宣判他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并在社区矫正时,他流下了眼泪。而和他同案的一青年朱力(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同案为何两判?原来法院参考了社区审前评估,这一举措在南京还是第一次。

  徐涛一朋友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他和几人携带木棍、树枝前去帮忙,在山西路市民广场斗殴,结果被携带砍刀的朱力等砍伤。由于持械聚众斗殴,触犯了刑法,他们以聚众斗殴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月23日,鼓楼区法院对此聚众斗殴案开庭审理。法庭专门向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发出委托函,对他们进行审前评估。记者昨在现场看到,徐涛当庭签署了《自愿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工作者向他宣布社区矫正中的要求,随后被社区矫正办公室指定的宁海路街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回社区。

  宁海路社区矫正工作者王小芹告诉记者,接到法院对徐涛进行审前评估的通知,她有些意外,因为以往都是判决后去了解矫正对象情况。徐涛平时在社区表现较好,与家庭亲友及邻居关系较为和睦,居住的社区环境属于平安社区,平时无违法现象,社区建议让徐涛回到社区改造。记者了解到,同案中的朱力中专毕业后在家游手好闲,经常和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从正月初三离家至今看不到人,居住的社区无业、流动、犯罪人员较多,居住环境较为复杂,最后法院认为不宜放在社区服刑改造。

  (黄涛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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