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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具进门小儿患白血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8:4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胡建新记者徐亢美)日前,本市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白血病患儿状告家具厂和家具商场案,家具厂被判补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8万元,家具商场对补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这名现年10岁的白血病患儿叫瑛瑛。2000年6月,瑛瑛的家人在本市沪太路上的一家家具商场订购了一套木制儿童家具,总价为人民币2300元。2002年9月,瑛瑛开始入住这套家具所在的房屋。同年年底,瑛瑛身体开始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虽经治疗仍未见好转。直至2005年6月,瑛瑛被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确诊为急性白血病。2005年7月,瑛瑛的家人委托有关部门对这套家具中的大橱隔板进行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甲醛释放量为5.3mg/L,属于严重超标。

  瑛瑛的家人在起诉时认为:因这套家具甲醛严重超标,致使瑛瑛患上白血病,要求家具厂赔偿瑛瑛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并对今后治疗费保留诉权。原告还要求家具商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本案中这套家具在出售五年后仍被检验出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应认定该家具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该质量缺陷显然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和损害。由于技术原因,目前无法对家具的甲醛释放量超标与瑛瑛罹患急性白血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并不能就此排除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由原告来承担本案无法鉴定所导致的诉讼风险,明显有违公平正义之原则,所以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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