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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案例直击:收不到“买路费”我就封楼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眼见二楼业主无偿使用楼梯,9年前买下楼梯间产权的一楼业主放言——收不到“买路费”我就封楼梯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杰实习生侯玉晓)昨天下午,机场路中意花苑首层商铺业主不断地搬运沙子和石头,堆放到该楼的四个楼梯间里,准备把一、二层楼的楼梯堵住。“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就堵住楼梯。”业主黄姨说,楼梯间是首层分摊买下的,是我的产权,二层业主使用楼梯间却没有交纳使用费。

  楼梯间面积分摊卖给一楼业主

  1998年末,李俊文买下了中意花苑首层31号商铺。铺位使用了约一年之后,李俊文发现,开发商卖给他的近5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中,竟然包含有首层楼梯间的分摊部分,其他39间铺位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开发商把首层通往二层的4个楼梯间面积全部分摊卖给了首层业主。

  李俊文说,当时他买商铺时,二楼还没使用,用不到楼梯间。首层业主误以为4个楼梯间也是准备出售的铺位,根本没想到已经分摊到他们的头上。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也核实了首层40位业主是楼梯间的“物权人”。为此,首层业主每年要多交4668元的物业管理费和1.8万元的税,到目前累计7年已交税费十几万元。业主黄姨说,现在《物权法》通过了,房产证已经明确楼梯间是首层业主的产权,难道我们要交一辈子的管理费?

  首层业主为此多次到房管局上访,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办法。业主杨永坚说,楼梯间属于首层业主所有,那二楼业主使用楼梯间怎么办?房管局和开发商明明知道没有了楼梯间,二楼业主就上下不了楼,还明知故犯,单独把楼梯间的面积分摊给首层业主。

  2003年,一家公司租用了二楼。首层的业主向其收取了每月1300元的楼梯间使用费。

  向二楼征收楼梯间使用费遭拒

  据业主杨永坚介绍,2006年1月,二楼被一位刘姓业主全部买下。首层业主多次向其发出“关于有偿使用梯间通道的意见”,意见说二楼业主可以买下楼梯间的永久使用权,也可以租用。但二层业主坚持认为,楼梯间功能是给楼上业主合法上落使用,广州市目前从没有听说过上落楼梯间要交梯间上落“过路钱”,这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所以不能接受首层业主的意见。

  状告二楼业主索要使用费

  由于争执不下,去年,首层业主将二层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归还楼梯间,白云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代理律师康念青告诉记者,目前首层业主的主要目的是要二楼业主承担部分梯间使用费,这不仅仅是上下楼权属的问题,还因为二楼业主经常将广告牌等商业用物摆放在首层楼梯间,以方便招揽生意。首层业主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物权利益。

  但法院开庭审理后,案件却迟迟没有判决。业主介绍说,从今年初开始,二楼刘姓业主又将其房产分割转卖,法院判决必须面对二楼的全部“小业主”,而目前这些“小业主”还没有全部拿到房产证,所以不能判决。

  

《物权法》案例直击:收不到“买路费”我就封楼梯

  图:这座楼梯间供二楼业主上落,但由一楼业主(物权人)交物业管理费。王翔/摄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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