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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上调 对居民影响不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9:59 云南日报

  “昆明市现行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是12年前制定的,城市垃圾处理费价格已不能反映价值,也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只有通过价格杠杆来缓解居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与被垃圾困扰的矛盾。”昆明市城管局负责人这样陈述调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理由。他认为,拟调价方案已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收费标准已12年未变

  该负责人说,昆明市现行的垃圾处理服务收费标准已实行了10多年,标准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据了解,昆明市现行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是12年前制定的,而昆明市发改委成本调查队2006年对城管局上报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成本进行监审的结果表明:昆明市生活垃圾处理完全(清扫-收集-运输-填埋)成本审定意见为150.29元/吨,现行的收费标准还不到垃圾清运和处置作业实际支出的一半。调价对居民影响不大

  这位负责人认为,调价对居民并不会产生很大影响。他说,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后,全年垃圾收费支出96元,占每户可支配收入的0.31%。同时,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按5元/户·月执行,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水平。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从成本监审的结果看,调整收费标准后,环卫部门仍然没有赢利空间,仅仅能维持正常的清扫-收集-运输-填埋。而且考虑到单位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和环卫事业公益性的特性,现阶段不宜按实际成本价征收,调整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须全部专项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置,不足部分仍然由政府予以补贴。

  谢炜纳梦月(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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