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政审时间缩短 方便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12:3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3月29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28日,福州市公安局声明,对于群众的政审工作,能当场办结的,要马上办结。

  据介绍,从今天(29日)起,派出所办理政审的时限为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群众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政审时限为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3个工作日,刑侦大队3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不得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政审和出境审批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政审和出境审批受理期间补办,而不需要先办完再办政审。

  另外,在福州市范围内人户分离一年(含)以上的公民申请政审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应在接到被政审人信息后2个工作日反馈其现实表现情况;人户分离一年以内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并政审。

  此外,派出所窗口民警受理群众政审,如不能当场办结及受理无犯罪记录申请的,应出具《政审受理告知单》。如需被政审人补充相关记录证明申请的,应出具《申请政审缺件告知单》。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