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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招政策作四项调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1:30 石狮日报
本报讯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与去年相比,高招政策有8项调整,其中有4项调整已经确定: 一、今年福建省除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和公开招生、考试、录取等信息外,还要求招生院校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而2006年,公示平台只发布信息,公布录取结果,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 二、与2006年相比,福建省高招办今年强调要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才能在招生工作中规定招收男女生比例,并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要求福建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即招生专业为本一批的学校,其和中外合作的招生专业也一定是本一批的,其在招生中可单独申请批次代码,但录取批次不能调整。 四、为进一步做到合理、公平,今年福建省高校都要面向全省招生。2006年福建省招生计划分地区安排的高校,今年也要面向全省招生。(记者许小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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