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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整治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摩托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8:23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 (刘仁鑫 记者 栗明)公安巡防支队于29日、30日两天,在市区内集中开展整治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遏制驾驶摩托车抢夺案件的发生。

  昨日早晨,记者在园林路上看到,勤务三大队民警正在对过往摩托车和助力车进行检查。7点刚过,一男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被民警拦下,民警按照规定对摩托车进行暂扣,车主被送交案审大队处理。10分钟后,另一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被民警拦下,该男子不能出示驾驶证。按照规定,民警将该男子送交案审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该男子是无证驾驶,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处罚,并处15日拘留。在7点至8点的1个小时的时间里,三大队民警共查扣无证、无牌车辆4辆,另有十多名“骑士”因不戴头盔、在慢行道和在禁行路段行驶等行为,被民警教育和处罚。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的主要路段包括:站前地区、胜利广场、铁西广场、兴盛广场等重要广场以及胜利路、二一九路、园林路、中华路、东解放路、人民路等主要路段。

  警方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将被处50元罚款,扣2分;驾驶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违反禁令标志走禁行路线的,处200元罚款,扣2分;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扣6分;使用伪造、变造两轮摩托车号牌的,扣留车辆,并处150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处1500元罚款;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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