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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600辆车扎堆测尾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8:37 半岛都市报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周鹏实习生姜璐璐)今天,本报A8版刊登了《尾气不检测上路罚千元》一文后,引起广大市民关注,今天一天,赶到岛城各检测站进行尾气检测的车辆就多达600余辆,创近三年来尾气检测车辆单天的最高纪录。

  今天下午,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对驾驶员关注的尾气检测法律依据、处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青岛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技术科的薛科长告诉记者,汽车尾气的检测及处罚标准早在2004年8月1日起便已经开始正式实施。当时制定该管理办法,市环保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发布了《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主要目的是确保车辆达标排放、减少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为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在青岛举办创建一个清新洁净的空气环境,以达到绿色奥运的标准。

  必须先到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市南区京山路15号)办理补证审核手续,经审核确认无违规记录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同时,薛科长提醒新车车主,在购买新车时,切记在办理相关证件时,索要免费的《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证》。

  薛科长说,机动车经排气检测超标后,车主应到青岛市机动车排气超标维修治理认定单位进行维修(见表格),确保达标排放。

  尾气超标的车辆并不都是按照上限罚款1000元,而是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每辆机动车处以5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罚款。而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拒绝对机动车排气进行检测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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