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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年间祠堂是否该收归国有一审有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0:2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3月30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胡富健)浙江省温岭市李椒良、李维聪等227人状告温岭市政府将光绪年间所建的李家祠堂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违法,要求撤销温政信复查(2006)33号行政行为。

  李椒良等称,温岭市新河镇雅雀村李家祠堂系雅雀村李氏祖辈于光绪二十二年(即1896)建造,占地面积0.922亩,这有温岭市档案馆解放前地籍档案登记在册。解放前李家祠堂权属为李氏族人所共有已为各级政府所公认。

  解放后,1950元8月李氏族人李才聪与林桂青借用李家祠堂创办私立小学,教师薪酬由李氏祖产支付。1952年后,私立学校转为公立学校,校舍一直延续使用。以后该祠堂除数间用于校舍外,空余房屋办过食堂、商店、合作医疗站、大队部、以及李氏聚居的生产队作为仓库使用,李氏族人的大件农具以及寿棺等也一直存放在祠堂内。

  2004年12月,李氏族人共同出资对李家祠堂进行了整修。

  去年11月15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因该市新河镇雅雀村村民曾某等人的请求,作出温政信复查(2006)33号决定书,将雅雀村李家祠堂产权确认为国家所有。

  然而,李椒良、李维聪等227人认为:温岭市新河镇雅雀村李家祠堂系李氏族人的祖遗房产,雅雀李氏族人全部系贫农、中农,解放后既不存在被国家没收或征收,也不存在买卖、赠予等产权合法转移事实,因此李家祠堂的房产应依法为原告等李氏族人继承所有。现被告依据台州市政府办(1998)255号文件的规定,作出温政信复查(2006)33号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他们的合法财产权益。

  昨天,台州市黄岩区法院经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撤销被告温岭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11月15日作出的温政信复查(2006)33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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