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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电子眼”24小时监控企业排污  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运行情况将纳入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1:04 中国环境报

  张汝奎

  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德州市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国家、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德州市所有重点大气、废水工业污染和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前均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届时,德州市企业的排污行为将处在24小时监控中。

  按照此规定,在今年年底前,德州80%的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及配套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08年,100%的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及配套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中,占全市COD、氨氮排放总量80%以上的废水工业污染源、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水质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及配套设施;列入《德州市大气污染控制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废气污染源,必须全部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及配套设施,2008年1月1日前,现有4家企业水泥生产线必须完成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排污项目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及配套设施,新建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和所有火电机组必须同期配套建设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

  据了解,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将实行第三方运营方式,委托专业运行公司负责设施的运行维护。环保部门将加强自动监控系统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自动监测系统准确、及时、有效。

  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安装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故意不正常使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或擅自拆除、闲置、破坏监控系统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市政府将定期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并纳入生态市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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