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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转运珠”热卖坑人商家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2:51 黑龙江日报

  华方芝 关英玉

  近日,嘉荫县工商局查获一起以次充好销售成分不足黄金“转运珠”饰品案,目前,部分不合格品已被召回。

  嘉荫县工商局接到该县消费者协会转办的一起关于该县某珠宝行涉嫌销售不合格黄金“转运珠”饰品案件。工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分别对经营者、消费者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黄金“转运珠”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按照程序对涉嫌存在问题的黄金“转运珠”进行了抽样,并将样品邮送至长春国家金银及制品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1月30日,专案组收到了长春国家金银及制品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黄金“转运珠”分析项目为Au98.4,达不到国家足金标准Au99的标准,而经营者却以足金销售给消费者。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经查,自案发起该经营者已销售黄金“转运珠”饰品441克,销售金额高达8万余元。

  嘉荫县工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进行了处罚。为挽回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令经营者在嘉荫县电视台发出通知,承诺对已售出的价值8万余元的441克黄金“转运珠”全部召回,目前已经召回300余克黄金“转运珠”饰品,价值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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