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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治疗 两病方能报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1:07 新京报
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被新纳入医保 本报讯(记者左林)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昨日消息,4月1日起,北京市将对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试行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才可报销,此外,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报销须经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都是新纳入医保的大病,为稳妥起见,我们确定了一些技术和设备条件比较过硬的医院进行报销管理。”昨日下午,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综合部的郑杰介绍,医保中心确定了朝阳医院等5家医院为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了协和医院等17家定点医疗机构被确定为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此外,肝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报销须经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医保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0二医院 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造血干细胞移植医保定点医院: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5、卫生部北京医院 6、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1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1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七医院 1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14、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 15、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 16、北京肿瘤医院 17、北京市道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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