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摆脱纠缠砍死怀孕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3:56 三秦都市报

  本报汉中讯 (记者李杰通讯员 魏江华)遭父母反对被迫与同居女友终止了恋爱关系,但当分手两个月的女友告知其已怀孕时,却否认胎儿是自己的而不愿承担责任。为摆脱纠缠,宝鸡小伙刘少强竟将已怀孕7个月的女友骗至略阳县杀害。昨日上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少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2005年4月,19岁的宝鸡小伙刘少强在宝鸡市某厂打期间,认识了本市陈仓区慕仪镇17岁的少女小英(化名)。同年5月,两人在宝鸡市渭滨区租房同居。因遭到刘少强父母的反对,两人于10月份分手。12月,小英找到刘少强称自己已怀上刘的孩子,并多次向刘索要人工流产费2000元,因分手已达两月,刘便否认孩子是自己的而不予理睬,并有意回避。小英为此事又多次打电话到刘少强家里,刘认为此举损害了自己的声誉。为摆脱纠缠遂产生了将其杀害的念头。2006年1月20日,刘将小英骗至略阳县,两人当晚住宿在该县火车站某招待所,次日上午,刘少强购买了啤酒、雪碧、瓜子等物品,将小英骗至略阳县城关镇何家坟村菜子坝社鹰嘴山梁梁顶,刘趁小英不备,持未开盖的啤酒瓶朝其头部猛击一下,致小英倒地昏迷,啤酒瓶破裂,丧心病狂的刘又用菜刀朝小英脖子猛砍数下,致第4、5颈椎断裂而死亡。刘杀人后,将作案用的菜刀、手套、毛巾等物品扔在现场周围,并对死者搜身后逃离现场。2006年9月18日,公安机关在深圳市宝安区将打工的刘少强抓获。另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英腹中已达7个月的胎儿确系刘少强的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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