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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评出职教“省级优秀毕业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4: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周波)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省今年仍将在普通中专、职业中学中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我市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在4月10日前结束公示和评选工作。据悉,一般普通中专和职业中学将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2%以内。

  按要求,拟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在在校期间曾被授予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学业成绩要求为: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或两年制学生须两期及以上,三年制学生须三期以上,四年制学生须四期以上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课成绩为良好或优秀;实习成绩均在良好以上;课程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我市还要求被推荐人除了具备其他条件外,还需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除外)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初级)以上合格证书。

  省教育厅要求一般普通中专和职业中学将名额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2%以内;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中专和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中则可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2.5%以内。

  据介绍,获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者,在规定的分配及就业政策许可内,学校将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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