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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交纳住房“养老金”大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4:40 深圳特区报

  明天是交纳住房“养老金”大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时缴纳将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冯杰实习生马俊鑫通讯员傅伦为)专职收缴和管理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于昨日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俗称房屋“养老金”。我市于去年8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已停滞了12年之久的房屋“养老金”追缴工作。此次正式成立“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这一专门机构正是我市规范房屋专用基金管理的具体表现。

  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雷昭新主任介绍说,4月1日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住房”养老金”的“大限”。此后,对于不按时缴纳的开发企业,国土部门将根据有关条例,依法追收滞纳金,并停止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另据介绍,自我市于去年8月启动房屋“养老金”追缴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经追缴房屋“养老金”11亿元左右,而在今年底,追缴总额有望突破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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