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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好友存款养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7:48 东亚经贸新闻

  王明9年前找了个叫李丽的情人,王明的月工资只有800多元,所以经济上捉襟见肘。1998年11月份,王明偷来好友赵敏的身份证,并取出了赵敏的2.1万元存款。

  1999年10月6日,赵敏的存款到期了,才知道钱早在1998年就被提走了。赵敏查看了挂失单上的笔迹,怀疑是王明干的。赵敏把这件事告诉了王明的妻子张萍并暗示要报警。经张萍询问,王明承认冒领2.1万元存款并与李丽挥霍了。张萍卖掉了自家的平房,换回1.8万元钱。此后张萍挣的钱都节省出来,分期还清了所有的欠款。赵敏虽然要回了2.1万元存款,却不知道王明与李丽在1999年7月已把她女儿名下的1.6万元取走了。

  2001年11月26日,赵敏女儿的存款到期,她到银行取钱时,发现这些存款也已被王明提走。因为王明答应尽快凑钱还上,赵敏没有报案,没想到王明一拖就是好几年。

  直到2006年11月,赵敏才向警方报案。几天后,警方抓获了王明,王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此案经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王明因犯有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丽则因为诉讼时效已过做撤案处理。(吴梅 洪蕊 记者 王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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