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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房产纠纷自焚 民警解救被严重烧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12:24 东北新闻网
时代商报锦州3月30日电(记者白玫 通讯员 李研)因房产问题引发纠纷,锦州市一女子欲在居民楼内点火自焚。在该女子点燃汽油后,两名民警马上对其进行了紧急解救,结果面部、手臂等多处被严重烧伤,目前已入院救治。 3月29日,锦州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南京路六段有一女子因房产纠纷,手拿汽油瓶情绪非常激动,欲在居民楼内点火自焚。凌河公安分局110大队长李长明带领3名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警方发现,在这栋临街的旧式楼房的六楼,屋内一男、两女正在发生争执。其中在厨房内的一名女子左手握着一瓶汽油,右手拿着打火机,身上还淋满了汽油,房间内已散发出浓烈的汽油味,厨房里的液化炉灶已经点燃了。民警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李长明让另外两名当事人立即离开现场。在向领导汇报警情后,主动与手握汽油瓶的女子交谈,规劝其放弃自焚的想法。与此同时,锦州市公安局各部门警力也火速赶来增援,消防人员准备好灭火和防护器材,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应对发生的不测。 在屋内交涉的李长明等人,虽然苦口婆心地做了大量的规劝工作,但对方根本不给予理会。在该女子用火机将自己点燃的一刹那间,离她最近的李长明和刘全州两位民警不顾个人安危,脱下身上衣服上前扑救。但该女子却扬起手中的汽油向民警身上泼去,两名民警身上迅速燃起了火焰,但两人还是用自己的衣服裹住了该女子的身体。随即现场警察与消防官兵迅速扑灭三人身上的大火。由于民警现场采取措施得当,该女子身上烧伤程度不大,但李长明、刘全州两位民警的面部、手臂等多处被严重烧伤,当即三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警方询问现场当事人查明,这一间于南京路六段4号楼的住宅,原房主李某以5.9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现在的房主曹某,但两年前已与李某儿子离异的吴某却不让现房主曹某入住,理由是出售此房必须分给她一部分收益,因李某不同意,双方由此引发纠纷。3月29日上午10时许,当原房主与现房主交接房屋钥匙时,吴某事先进入屋内,并用准备好的汽油相威胁,称如果达不到目的就点火自焚。 目前,锦州警方已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吴某,正在对此案进行深入的调查。(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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