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电话录下音揪住雇主“小辫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20:2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我偷偷录下了雇主欠我工资的录音,不知道能不能当成起诉要钱的证据。”昨天,临沂来青岛打工的李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咨询。

  李先生说,2005年6月他到胶州一艘私人渔船上做船员。上船前和雇主说好,年薪不低于9500元。头一次出海回来,李先生索要工资,可对方要他再出一次海,然后一起结算。一连三个月,李先生提了几次报酬的事情,雇主都没支付。

  “我干了三个月,说好的工钱你该给我吧。”“你是干了三个月,可你整天给我打电话,也妨碍了我的工作,我还要向你要钱呢。”李先生“引诱”着对方把自己工作的事实说了出来,决定起诉。昨天,记者咨询了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雪律师,他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李先生的电话录音能清楚地证明对方拖欠了他的工资,法庭应该以有效证据作为断案的依据。记者 于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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