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路:一条街的烟花往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2:31 东南快报

  

中平路:一条街的烟花往事

  

中平路:一条街的烟花往事

  3月30日,下午,台江中平路。

  老人们三三两两坐在门口的石凳、藤椅上,太阳暖暖的,他们在聊着过去。

  他们说的是中平路的历史——明清直至民国时期,这里是商业繁荣之地,中平路,曾被称为福州的“十里洋场”,高级的旅社、饭馆、酒肆、照相馆等,一应俱全,是商人巨贾、纨绔子弟流连的烟花之所……

  这都是已经过去的事,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中平路将进行改造。或许,这些老人们闲聊着的,是自己人生曾经的经历,而这,其实也是我们这座城市的记忆片断!

  做“烧杂”的陈家土老人

  喝酒的客人有三类:有的豪爽地一饮而尽;有的就着卤味慢慢品;有的则打回家藏着喝。

  那时,老人还年轻,13岁,在仪华照相馆隔壁的恒春酒店当学徒,他的工作就是每天在店里做“烧杂”(福州话音译:卤味)。

  “当时很有名的卤味店叫‘都会’,现在到中平路去问,大家都知道。后来的‘都会’,就是当时卤味店的小学徒开的。”酒香不怕巷子深,恒春酒店的名字也很响,卖老酒、高粱、地瓜烧等。

  店里的酒并非自家酿造,都是从酒库中批发,店里设有七八张四角八仙桌或长条桌,供客人方便小酌。“客人有三类,一类比较爽直,也急性子,在柜台打完酒,温好,一饮而尽,掉头便走。第二类,则是坐在八仙桌旁,一碟卤味,就着吃。第三类,则是打回家去的,热好,拿个酒坛一装,纸张盖上,沿着坛口四周,搓紧纸张即可。”

  除了烧杂,小学徒最累的活就是背个箩筐在背上,走遍整条街,上各家各户,去把人家打酒的酒坛收回来。“一天要收上百个。”

  瘦弱的肩膀压着个重逾半担的箩筐,蹒跚走在路上,小陈只能羡慕地看着街上的黄包车“叮叮当当”呼啸而过,“那些坐在黄包车上的人,戴着高帽,白衬衫雪白的袖子翻出来,特别体面。更有钱的人,后面还有保镖跟着跑。”

  浣花庄和仪华照相馆

  旅社门口停满抢生意的黄包车;照相用的是飞机上的胶片。

  福州民谚有“三十六间店”,即是形容这一带的繁华。当年田垱街除了棺材店、打石铺外,各行各业尽有。还有不列入“三十六间店”的妓院、看命馆,甚至还有舞厅、影院、修理无线电以及堪称福州第一家“包车”出租业的大中汽车行。

  当时这条街上的旅社、饭馆都很多,还很出名,浣花庄就是其中的一家饭庄,“那也是戴高帽的上流社会的人吃的,里面有包厢,进去的人常常带‘白脸哥’(福州话:旧社会称妓女)进去作陪。”

  还有嘉宾旅社、福聚菜馆、南洋楼,牛肉弟则是当时比较流行的,专门卖牛肉,而嘉宾旅社门口总是停满了黄包车,大家抢着做生意。

  河墘街55号的仪华照相馆,就在恒春酒店旁,是王余传所开设,欧洲式的拱门,如今仍在,而他后人所居处,则是当时照相馆的花园。民国初期,照相馆开业,从外面引进了先进的照相设备,是当时福州最大的一家店。

  同时,脑筋灵活的王余传,还担任了中国东南一带照相设备的买办,通过转手批发,仪华迅速发展成一家集照相和商行于一身的照相馆,名噪一时。“现在用胶卷,当时用的是硬片和飞机上的胶片,飞机上不用了,便由军用改为民用。”

  曾为妓院的田垱街114号

  精致的隔扇雕花门窗里,是商人巨贾、纨绔子弟流连的烟花场所。

  中平路61号,解放前是田垱街114号。在老人们的记忆中,还是喜欢叫后者。

  田垱街迅速崛起,因为傍于水岸,这一带水路交通非常发达,来自闽北的木头等货物运输,途经此地,商业发达,也促进了旅社的发展,接着娱乐业也甚嚣尘上。

  “新紫銮”,是有段时期田垱街114号的名称,这是一家妓院。

  如今它坐落在中平旅社旁,三进三落,三层楼,和所有的老房子一样,里面住满了后来迁来的人家,随个人心意的搭盖,让整个房子看上去没有了章法,没了原来的模样。

  只有一些细节,还透露着往日的尊荣与气派。建于清朝年间,原是大户人家的房产,传说这大户人家占据着田垱街半条街的荣华,后家道中落,只好把房产变卖,充作妓院。

  从房子的细枝末节,可以看出装饰相当考究。在二进,可以看到精致的隔扇雕花门窗,立柱下的石墩、二楼楼梯拐角处的扶手雕花,按现在价值来算,可谓家产逾千万者方能造就。

  烟花之地田垱街

  “白脸厝”中,灯火通明,瓜子、果品摆出来,唱曲声响起来。

  在76岁的庄文凌和一干家住台江多年的老伙伴心中,在过去,这里是繁华远胜中亭街的“花花世界”。“这里是高档消费场所,公子哥和做大生意的富商才会来。”

  民国时期,妓院遍及福州全城,多达200多家。尤其在台江汛、田垱一带,妓院林立,有名噪一时的“鸿喜堂”、“新紫銮”、“艳红堂”、“丽红堂”、“贵宝堂”、“新玉记”、“杏花天”等。

  到了晚上,“‘白脸厝’(福州话:妓院)的灯都点得通亮,瓜子、果品摆出来,有客人点歌唱曲、音乐声起,有■唱、闽剧,一直要到十一二点,这里的‘白脸哥’都有婢女侍候,出门也要跟着。”现家住万花庄的刘老先生听老人家提起。

  “那时的娼妓业是合法的,国民党政府收取花税。”民国35年,即1946年,妓女只需到市警察局登记,到医疗所体检,领取营业执照,佩戴桃花胸章,按指定地点,即可挂牌公开营业,按章缴纳捐税。

  王孙少爷、巨商富贾,他们在这里一掷千金的同时却也付出了代价。77岁的陈兆奋老先生,少年时,在中平路对面的青年会(现福州财经职专即十三中)就读,“放学时,老师严禁我们从这条路走。”在福州塔亭医院从医的父亲陈为信,也告诫孩子,不要到这条街来玩,嫖赌瘾不能沾,“常常有人得了花柳病,到父亲那去看,疼得直叫。”

栏目主持:林佳 刘彬 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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