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父母不支持其出国留学状告双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3:14 今日早报

  早报讯(本报记者 黄淼君 通讯员 游情天)平湖的小张没想到,亲生父母因感情不和,互相推诿,不为其出国读书提供财力支持,无奈之下,把父母都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父母承担他三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共计40余万元。不过,平湖市人民法院以小张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父母感情不和互相推诿

  今年23岁的小张去年7月大学毕业,想到外面见识一下,选择了出国留学,把目标定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大学。没想到,自己提出的人生规划,遭到父母变相反对。

  5年前,由于小张的母亲怀疑丈夫有外遇,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经常有言语冲突。不久夫妻分居,小张与母亲生活,父亲对小张的生活学习甚少过问。

  得知小张想出国

留学后,小张的母亲想,虽然自己也做生意,经济较宽裕,但一想到几年来抚养小张的艰辛,及小张出国后又要一大笔钱,难抑心中不快,就把费用推到小张父亲身上。

  儿子把父母告上法庭

  小张也理解母亲的苦楚,就和长久没见面的父亲联系,没想到父亲拒绝了请求,把责任推回到母亲身上。

  眼看周围同学或开始进一步深造,或去工作,而自己却因父母赌气没办法继续学业。万般无奈之下,小张想到诉诸法律,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共同承担自己

出国留学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平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所以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的前提,是子女尚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只有具备该条件的子女,才能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

  这些法律条文,对小张并不适用,因为小张已经大学本科毕业,并已年满18周岁,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不具备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条件,据此,平湖法院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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