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出面再说“最牛钉子户”(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4:50 山西新闻网

  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拆迁双方已恢复接触

  

区长出面再说“最牛钉子户”(图)

  ▲黄云区长展示鹤兴路改造后的效果图

  重庆“最牛钉子户”强拆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3月30日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4月10日前自动搬迁,否则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3月31日,在九龙坡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区长黄云说,据他了解,区法院还在坚持不懈地做调解工作,同时区政府也在尽最大努力积极协调,希望双方能在法律框架下达成一致,协商解决。

  拆迁项目符合公众利益

  被拆迁人杨武名下的那栋房子―――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位于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任何城市规划都是为了城市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鹤兴路片区进行拆迁,是符合公众利益的。”黄云说。

  据介绍,按照杨家坪步行商业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04年,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联建的方式启动了对该片区的改造,开发建设“正升―百老汇广场”项目。

  这一项目原国土批准用地面积为2.35万余平方米。其中1.3万余平方米是用于商业开发的综合建设用地,修建写字楼、商场、住宅,1万平方米是市政设施建设用地,修建杨家坪环道、大件路、轻轨、公交换乘站等。

  拆迁双方已经恢复接触

  虽然法院已下达公告,但黄云称,据了解,在强制拆除前,法院仍将组织拆迁双方协商。“拆迁双方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黄云说。

  拆迁双方目前已恢复了接触。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从2007年3月25日起,已多次组织协商,开发商和被执行人杨武的委托代理人吴苹(杨武之妻)都参加了,“但目前尚无结果。”黄云说。

  决不会迁就不合法诉求

  拆迁关系着公共利益、被拆迁人利益和拆迁人利益。“区政府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的原则,理性、妥善地处理好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分歧,对当事双方合法、合理的诉求都将给予尊重和保护,反之,决不迁就。”黄云说。

  “最牛钉子户”强拆案的处理,还会考虑到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拆迁双方的下一步协商,决不允许搞什么暗箱操作。”黄云说,只要在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条件下进行协商,就不会引起其他被拆迁人的意见。

  强拆案有利于社会进步

  对网上的各种评论,黄云表示,“最牛钉子户”强拆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是正常的,这对于进一步增强政府及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妥善地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将是有益的”。

  人物档案

  杨武、吴苹其人

  3月21日以来的每一个下午,吴苹女士总是按时出现在工地现场,面对众多记者侃侃而谈。

  慎谈私人话题

  不过,吴苹拒绝谈论她认为与本案无关的私人话题,也禁止任何记者到她家采访。“这绝对不行!”

  偶尔有人问起丈夫和儿子,吴苹一般都一两句话简单带过。从她的只言片语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吴苹的儿子正在北京读大学,法律专业。丈夫杨武51岁,和别人合开了一家武馆。

  杨武在20年前曾获得“渝州武术散打擂台赛”75公斤级冠军。他一直修炼的是少林功夫,“我每天都会练习,30年来从没间断过!”

  个体生意起家

  据《南方周末》报道,吴苹的父亲为重庆市种畜厂工人,其母则在李家沱饮食服务公司工作,政治面貌均为“群众”。吴苹本人则从1977年在九龙坡区李家沱百货商店参加工作,主要是“卖布”。嫁给杨武后,办了病休手续,两人从卖早点开始做生意。杨武的家庭亦颇为简单。杨父一直做小生意,常年卖鸡蛋,其母则在一家饮食公司工作。前年和去年,其父母相继去世,临终时,叮嘱杨武要保住“祖宅”。

  释疑

  未达成协议前断水断电不恰当

  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拆迁公司不属于九龙坡区房管局

  在新闻发布会上,区长黄云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媒体提问。

  提前断水断电不恰当

  记者:杨武的房子如今状如“孤岛”,入夜后周边一片漆黑。为什么会在还有拆迁户的情况下,就断水断电?

  邓小如(九龙坡区房管局原局长):该片区是于2004年9月正式动迁的。拆迁公告发布以后,绝大多数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单位,都协议搬迁了。至2006年8月,只剩下杨武一户。

  在断水断电问题上,拆迁人给申诉的理由包括:片区水、电设施设备都陈旧、老化,整个片区拆迁以后,如果不及时断水断电,就存在安全隐患;拆迁人已投入近3个亿,每天的利息就有6万元,希望推进建设速度。自启动拆迁之后,杨武的房子已自行停止了营业,也未再出租,闲置无人看管。拆迁方在片区内已无人居住的情况下,申请了管网部门,拆除了水、电设施。

  但我们认为,不管什么理由,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还没达成协议之前,就断了水电,是不恰当的。

  拆迁并非只为公众利益

  记者:有观点认为,拆迁争议是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的商业利益分歧,不涉及公共利益,政府就不应该介入。你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任忠萍(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科长):城市房屋拆迁,并非是有公众利益就可以拆,有商业利益就不能拆。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然后落实了补偿安置的资金、房源,就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行政机关就应该依法帮助拆迁人依法实施拆迁。

  拆迁公司不属于房管局

  记者:负责鹤兴路片区的拆迁公司,是否属于房管局?如果属实,这种操作方式是否合适?

  邓小如:这个项目的拆迁,是委托给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拆迁工程处成立于1990年,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拆迁资质,是经过市国土房管局评定、确认的。

  对于拆迁来讲,房地产管理局是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无论是由拆迁公司,还是由拆迁工程处来进行拆迁,我们对其只是一个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的关系。

  分歧

  补偿赔偿分歧大致拆迁一拖再拖

  杨武和拆迁人之间,到底存在哪些分歧?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

  分歧一:补偿价格

  邓小如(九龙坡区房管局原局长):按照有关法规,拆迁的价格不是由开发商定,也不是由政府定,而是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确定。而且评估机构是由该片区的被拆迁人,通过投票选举选定的。资产评估公司根据各种因素,做出评估的结果,并在拆迁现场进行公示,然后才能拿出正式的拆迁价格报告。杨武提出补偿价格过低后,我们又请重庆市房地产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再次评估,也确认和采信了原来的评估结果。

  鹤兴路片区的货币补偿价格,平街层营业用房砖混结构18841元/平方米,平街层以上营业用房砖混结构3785元/平方米。被拆迁人杨武如果选择货币安置,可得到247.75万元的经济补偿。

  分歧二:550多万元赔偿

  任忠萍(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科长):吴苹还提出了55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分三方面:一是政府从1993年起就说要改造,但并未立即改造,因此影响了生意,政府应该赔偿。但我们认为,旧城改造是一个规划,至于什么时候启动,要以拆迁公告为准,不能以规划出笼之时为准。二是动迁以后,房子就不能用于经营了。三是在杨武的房屋上面,有个85平方米的无证建筑,也要进行赔偿。

  在我们下达行政裁决前,吴苹一直坚持要先谈赔偿,后谈补偿。这导致至今未能达成安置协议。

  分歧三:安置要求

  任忠萍:吴苹还坚持在拆迁范围内,原地、原楼层、原面积、原朝向不变的安置要求,这与拆迁人的分歧较大。

  《重庆晨报》供本版稿件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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