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赠品出问题商家不三包 消协称此举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7: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石亮报道:买相机获赠的MP3,使用不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想换货,被商家以“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为由拒绝。对武昌王先生的遭遇,消协表示商家此举不妥。

  前不久,王先生在街道口某数码店买了一台相机,同时获赠一部MP3。数日后,这部MP3显示屏出现问题,影响正常使用。他立即找商家换货,却被告知,MP3是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

  王十分不满:当初买相机时,商家曾将“免费赠送MP3”作卖点,现在MP3出了问题,对方怎能不管?王先生多次交涉无果,遂投诉至本报。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胜武律师认为,商家售相机送赠品,可视为一种“捆绑营销行为”,“赠品”是否免费难以界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遵从的原则讲,商家是不能对赠品的质量问题不负责任的。

  消协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商家派送的购物赠品,一般都对消费者作了选择性要求,赠品并非真的免费。商家以“赠品”为由推脱责任,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消协还称,消费者在购物获得赠品时,可留个心眼,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注明赠品信息,以此作为维权依据。若发现赠品是“三无”产品,还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经记者协调,王先生已换得新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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